離婚訴訟不可不知的事!專業離婚律師教你攻略離婚官司

離婚案件怎麼打?事前要準備什麼?如何聲請裁判離婚?訴請離婚怎麼做?讓專業律師來教您
2022-05-05
by 林明侖律師
我國離婚率在亞洲地區向來是名列前茅,根據我國內政部統計,2020年離婚高達5萬1680對,2021年離婚也達4萬7,887對。因此,離婚案件也佔據家事法院案件量的極大宗。
明侖律師說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方式有三種:

1.兩願離婚(協議離婚):
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兩願離婚是夫妻雙方合意協議離婚,依照戶政事務所的要求提出離婚協議書(應有2人以上之證人簽章)並辦理離婚之登記,就發生效力,原則上必須本人到場辦理。
至於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法律並未要求特定的內容,通常會以戶政事務所提供的離婚協議書範本為準。
但是,一般的離婚協議書範本通常內容過於簡略,鑒於離婚會涉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親權)、探視權、扶養費等問題,建議由專業律師根據夫妻協議的內容來草擬離婚協議書具體條文方能有效保障雙方權益。

2.調解離婚:
依民法第1052-1條規定:「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
調解離婚通常是夫妻都認可婚姻無法繼續維持,有意願離婚,但是一些細節無法協商,這時候透過調解程序,由中立的調解委員協助勸諭以達成離婚。
在調解離婚的程序,一樣會討論到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親權)、探視權、扶養費等問題,如果當事人沒有相關法律知識,很容易讓自己的權益受損,因此一樣建議要由專業律師陪同出席調解,以把關當事人權益。

3.裁判離婚:
在夫妻對離婚完全沒有共識,或是一方堅持以某些條件(譬如小孩監護權)做為同意離婚的前提要件時,若想要離婚就只能透過法院裁判的方式。
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第1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第2項)。」。關於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即法定離婚事由,其中比較常見的是第2款「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第3款「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另外,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是採消極破綻主義,如婚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於夫妻雙方就該事由均須負責時,應比較衡量雙方之有責程度,僅責任較輕之一方得向責任較重之他方請求離婚,如雙方之有責程度相同,則雙方均得請求離婚,始符公平之立法意旨。
像是配偶外遇的情形,雖然沒有充分證據顯示配偶有與小三性交,無法主張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訴請離婚,但還是可以從一些間接證據主張配偶與小三的來往踰越一般社會交往分際,並根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

在裁判離婚情形,實務操作上最困難的是舉證。尤其,在沒有明確的證據之前,千萬不要輕易與配偶攤牌!先蒐集好證據之後,再決定是否與配偶攤牌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常見的證據方法包括:
(1)雇用徵信社或自己跟拍:徵信社人員跟拍,蒐集照片、錄影是常見的方式,但蒐證必須要明確,若是拍到牽手、擁抱照片,但沒拍到正面或是影像模糊,尤其像疫情期間大家都戴口罩,不好辨識人別身分的情形,這樣的證據在訴訟上都會受到對方的挑戰。
若是委任徵信社,徵信社費用也是一個問題。有些徵信社收費標準不明確,時常會巧立名目要求增加費用,甚至要另外給出庭費才願意出庭作證等。為了避免這些問題,當事人必須要跟徵信社在事前溝通好,並在委託契約中寫清楚服務範圍及收費。
(2)蒐集錄音:電話錄音、行車紀錄器車內錄音等。
(3)尋求證人:周遭同事、朋友等。
(4)蒐集配偶與小三對話紀錄:像是LINE等通訊軟體對話、電郵往來、簡訊往來等。最好是用截圖方式,不要翻拍,且要有對話時間的日期。
(5)蒐集配偶與小三在社群網站上的親密合照:配偶或小三若有私下的社群網站小帳號照片,可以比對配偶公開帳號上的行程、衣著,尋找不正當往來的蛛絲馬跡。
(6)定位紀錄:手機定位、汽車定位、Google地圖記錄、實聯制紀錄等。
除了以上這些常見的證據方法外,建議當事人跟專業律師討論,針對您的個案規畫最佳的蒐證方向。

另外,要特別注意,在蒐證過程中很容易侵犯到配偶的隱私權,若是一不注意,甚至可能會吃上刑事官司,必須要非常小心謹慎!因此,在研擬蒐證方向前,務必與專業律師討論策略,以免蒐證失敗又惹得官司上身。

林明侖律師為臺大法律系學士及碩士,97年度律師高考及格,於大台北地區執業多年,擅長處理離婚案件,是台北首選優質離婚律師,如有相關離婚問題,歡迎與林明侖律師聯繫討論。